補休的抱怨
關於教師(或非行政人員)在例假日或寒暑假期間,協助擔任各項活動的裁判、工作人員,事後卻不能補休的感慨⋯⋯
別總是當菜鳥被人拗,以後當主管更不要把人當菜鳥拗⋯⋯
不是愛計較,只是不喜歡「自己的熱心、無私的奉獻,卻被視為理所當然的那種fu~」
圈外人不懂教師寒暑假的休假結構就算了,但圈內人竟還不明究理地胳臂往外彎,盲目認為:「老師的寒暑假是種隨時待命工作上班的休假。」
這部分頗讓我難以接受!
這次童軍活動的補休爭議,我猜他行政人事的認知,還是會跟上次的龍舟賽跨週末的情況一樣,沒有事先提出申請補休就是自己錯過了。
當然我也是可以搬出條文據理力爭啦,可是想當然爾,場面一定不好看,畢竟他們觀念根深蒂固,自尊心也很強烈,我這菜鳥憑什麼找碴?
如此一來,即使得到了補休,卻換來每天歹面相看、共事得不愉快⋯⋯那豈不是兩敗俱傷?
所以我的想法是,下次在答應假日活動參與前,得先詢問有沒有補休,再決定自己要不要有條件的付出?還是要完全犧牲奉獻?
保留給自己更多的彈性空間,同時也累積自己更多的優勢,我想應該更能在這情理法混濁的職場上生存吧?